今日从昆明市旅游发展委员会、昆明市财政局了解到,《昆明市旅游市场违法违规行为举报奖励办法》将于9月1日正式施行。
今后,旅游消费者在昆明发现旅游市场上的“无证照经营、证照不全、非法转让经营资质,或无资质人员从事旅游经营活动行为”;“旅行社未按所批准经营范围、地点经营的行为”;“经营者未按约定合同内容提供服务”;“经营者向不合格的供应商订购产品和服务”;“经营者为获取利益而进行的商业贿赂或其他不正当竞争行为”;“旅行社及‘一日游’经营者低于省、市旅游诚信指导价经营旅游的行为”;“旅行社及‘一日游’经营者发布、销售‘不合理’低价游产品及虚假宣传的行为”;“旅行社及司陪人员强迫或变相强迫、诱导消费的行为”;“购物店接待旅游团队接受团队服务的行为”;“其他旅游违法违规经营行为”等,均可拨打电话0871—96927进行举报,或通过邮箱kmlyscjg@163.com进行举报,或可到昆明市旅游市场监管综合调度指挥中心进行举报,地址:盘龙区万宏路万宏国际B座奥斯迪商务中心13楼。